書中主角馬克知道,目前的居住艙無法聯絡太空總署派人來救他(也就是沒人知道他活著),四年後才有下一次火星任務,存糧絕對不足,得憑著他的科學知識,設法等待或聯絡。思考後他決定,為了生存,他的首要工作是……在火星上種馬鈴薯?為了種馬鈴薯,他得冒著讓自己被炸死的危險?
馬克如何運用他的科學知識,在火星上活過1400天?這正是這本書引人入勝之處,但看到「科學知識」,或許有人會想像內容很硬、很倒胃口,抱歉,完全不會,馬克的個性更是幽默得不得了。到後來出現「馬克穿著先進的太空衣,執行十六世紀的科學技術,以便讓自己能繼續向前」的段落時,真的會讓讀著知道,原理就是原理,不會過時,你能了解就用得上。
先透露一下,太空總署過了些天就發現了馬克活著,怎麼發現的?請自己閱讀這讓人想買下來的一本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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