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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9月5日 星期六

不好意思……

說在前面:孟子曰:「行之而不著焉,習矣而不察焉,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,眾也。」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你是否也是如此所行所學不明究理,卻照樣跟著做呢?

2015-08-26 09:07:57 聯合報 馮翊綱

當我們要出電梯的時候,會反射動作說:「不好意思。」
上下公共運輸,為免磨蹭他人的尷尬,也會說:「不好意思。」
在公共場合運送貨品的人,提醒大家注意,會高喊:「不好意思。」
要問路的時候,會說:「不好意思。」
服務生上菜的時候,也會說:「不好意思。」
甚至,在要開口說話、報告的時候,也加個發語詞:「不好意思。」
出了錯,不情願地認錯,說:「不好意思。」
打了人,不得不道歉,以便和解,也說:「不好意思。」
犯了法,不得不在媒體前認錯,以便減刑,也只是說:「不好意思。」

不勝枚舉。一句「不好意思」居然就打通關了?

然而,我年少時代,生活中並沒有這句「不好意思」。並不是當年沒有禮貌,而是語言豐富、層次講究。在不同的需求下,隨口敬語非常繽紛,「請問」、「打擾一下」、「拜託」、「借過」、「借光」、「借一步」、「請讓一讓」、「請小心」、「請注意」、「麻煩您」、「真抱歉」、「對不起」。換成親切的閩南語,也有「歹勢」、「失禮」等常用字眼。因應不同的狀況,語言有不同的詞彙、不同的層次。

我是戰後嬰兒潮的末段生,至少在1988年創辦【相聲瓦舍】的那時,「不好意思」還沒有當道。或許,政治解嚴後所面對的世界華文資訊衝擊,正是原因。

周星馳主演的電影,有幾部曾經在同一有線頻道一年重播超過六十次,也就是每周至少一次,觀眾對劇情、人物、台詞已到琅琅上口的程度。諷刺的是,沒什麼人是到電影院去看的,這些電影,人們是盯著電視螢幕看的。

香港方言中,最常聽到的發語詞是「唔該」。眾所周知,這句客氣發語詞,最接近英文的「Excuse me」,是簡略的、方便的、不講究的、多意涵的。當粵語喜劇片配音成國語時,求其方便,「唔該」被籠統譯成「不好意思」。

電視狂播的周星馳喜劇,如《威龍闖天關》(原名《審死官》)、《食神》、《唐伯虎點秋香》、《九品芝麻官》、《少林足球》、《功夫》……鋪天蓋地!一些新詞語的發端,居然源於電視轉播的香港無厘頭喜劇,轉而成為生活一般用語,你甘心嗎?覺得不可能嗎?請問「小強」一詞是哪兒來的?「圈圈叉叉」、「關門放狗」、「猴塞雷」又是在哪兒聽到的?

《變形金剛》博派老大,日本原名(畢竟是源頭)是「コンボイ」,說穿了也是借用舶來語「Convoy」,大拖車頭的意思。「Optimus Prime」是他的階級稱謂,並非名字。香港人的「柯博文」(或「柯柏文」)譯名,就是基於「コンボイ」、「Convoy」的音譯。可知八○年代《變形金剛》卡通在台灣播映時,老大的名字叫「鐵牛」?我們的語彙,向「香港化」翻譯毫無自覺地妥協了嗎?

信賴乃至於依賴香港式翻譯,也是其來有自,在文化立場上,香港算是台灣的盟友,中華文化的最外層表徵:「正體中文」,香港也有著堅持。港台兩地,是傳統中文書寫的最後淨土。但媚俗者說話無層次、寫字不講究,就是敗壞的源頭,粗略、俗氣,令我們逐漸脫離優質生活的能力,也就失去了深度品味文化的知覺。

周星馳原創有趣,但電視頻道重播無度,觀眾麻木仿習,都令覺察者感到不好意思。

這個世界上,人就分為兩種,一種「會不好意思」,一種「不會不好意思」。曾在香港銅鑼灣見過驚人的景象,一座聯繫多個街口的天橋,跨越繁忙的幾條街,天橋上、階梯上,坐滿了放假的勞工,看面容,多是東南亞各國的人民。越過天橋,得在踞坐的人、他們的隨身物品、飯盒之間找落腳點。一切,彷彿沒什麼不好意思。

畫面拉到當前的台北車站大廳。在假日看見無處可去的東南亞勞工,三五盤坐在黑白方塊的地板上,心頭總是一懍。人家來這兒討生活,幫了許多忙,做了許多我們不想做、不甘願做的工作,對他們的假日活動,卻這麼欠缺方案?台北車站毫無「門面」的示範意味嗎?政府看到外籍朋友成群盤地而坐的畫面,不會不好意思嗎?

我在紐約賓州車站、巴黎北站、日本國鐵東京驛,沒有看過類似的畫面。

「民免而無恥」,反正沒犯法,又怎麼樣呢?但這麼一來,又要如何以集體行為來建立文化的信心與驕傲呢?

明知假日人多,擺上幾道長桌、百十張摺凳,就請外勞朋友坐。這是有「德」的政策。不用政府出錢,只要別亂罵大老闆、別把人得罪光,去募,自有人願意送。我既無大權、更無大錢,我的本事剛好就是「出一張嘴」,看看說了之後得要等多久,交通部長?鐵路局長?市長?或那些被市長盯得死死的局處長?哪個來做!

對外勞照顧不周,是政府之恥。那請問我國籍的青年朋友們,你們在外勞未放假的平常日,盤坐台北車站的大廳地板上,或吃便當、或喝飲料、或滑手機、或看漫畫,甚或側躺、箕踞、頭枕在女朋友大腿上……又是基於什麼理由?

我小時候,課本叫作《生活與倫理》,現在小朋友學的,就叫《生活》,都有教吧?無論哪一版本的課綱,都不至於誤導你可以閒坐車站大廳地板吧?是不犯法,但,不會不好意思嗎?
(本文選自馮翊綱《賣橘子的字我解嘲》,近日由遠流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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